湖南法治報訊(全媒體記者 伏志勇 通訊員 張茜)2024年以來,株洲市淥口區人民檢察院堅持“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基本價值追求,積極穩妥推進行刑反向銜接工作從“接得住”向“接得好”轉變,切實做好不起訴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截至目前,已辦理反向銜接案件110余件,制發檢察意見書60份,且相關行政處罰均已執行完畢。
內外聯動,凝聚行刑共治合力
行刑反向銜接工作涉及檢察機關刑事檢察部門、行政檢察部門以及行政執法機關。淥口區人民檢察院從“內”“外”兩方面著手,做好銜接工作。對內,強化部門間的融合履職,完善線索移送機制,最大化提升法律監督整體效能。對外,加強與行政機關的銜接配合。通過座談磋商、類案研究等方式,與行政執法部門加強信息互通、協作聯動,確保行政檢察意見準確、行政處罰得當,以高質效辦案維護公平正義。先后已就5個領域6起案件與相關職能部門會商會談8次。
審慎評估,確保處罰精準得當
該院以精準監督為導向,嚴格把握“可處罰性”原則,對事實證據進行全面審查。聚焦被不起訴人的行為性質、主觀惡性、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現等核心要素,著重研判違法行為頻次、動機目的、危害后果等關鍵因素,以系統思維綜合考量全案作出決定。對已無行政處罰必要的案件作終結處理 53件,提出給予行政處罰的檢察意見60件,促進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罰74人,有效避免了“不刑不罰”或“不刑就行”的一刀切現象,確保“過罰相當”,體現司法辦案溫度。
例如,在辦理一起賭博行刑反向銜接案件時,被不起訴人傅某多次利用微信接受多名下線的網絡賭博投注并報給上線以此賺取傭金,個人非法獲利約6萬元。刑事檢察部門認為傅某犯罪情節輕微,無犯罪前科,且具有坦白、認罪認罰、主動退繳違法所得的情節,遂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并移送線索至行政檢察部門。為依法對傅某做到“罰當其錯”,確保懲戒教育到位,避免其再次犯罪,2024年12月,淥口區檢察院向公安機關提出對傅某除需處以行政拘留外還需并處罰款的檢察意見。
再如,在辦理一起盜竊行刑反向銜接案件時,行政檢察部門查明被不起訴人張某確實存在盜竊行為,違反了行政管理秩序。后核實發現張某系偶然拾得手機后尋找失主無果后無意解鎖了開屏密碼實施的犯罪行為。承辦檢察官考慮到張某是初次違法,主觀上非法占有的惡意小,造成的危害后果輕微,并且在公安機關傳喚前就找到了失主進行賠償,取得了被害人諒解,秉持“過罰相當”的原則,對張某依法作出了不再建議行政處罰的決定。
異地聯動,共促精準有效銜接
為精準有效地開展反向銜接工作,淥口區人民檢察院加強“刑事案件辦案地”與“行政處罰管轄地”檢察機關的聯動。用足用好調查核實權,針對需異地對接的案件,及時就案件管轄、程序銜接、法律適用等具體問題溝通對接,精準制發或接收《征求意見函》3份。針對異地檢察機關移送的《征求意見函》,積極征求當地行政處罰主體意見,并及時書面回復反饋意見及理由。
下一步,淥口區人民檢察院將依法規范做好行刑反向銜接工作,統籌推進行刑雙向銜接和行政違法行為監督,以法治力量更好支撐和服務中國式現代化。
責編:劉惠明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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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湖南法治報